徵才訊息: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臨床心理科兒童青少年領域臨床心理師(20250221)

作者:info 於 202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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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2025/01/27

 

求才期限

2025/01/27~2025/02/21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臨床心理科

 

職缺名稱

兒童青少年領域臨床心理師

 

需求人數

正取1~2名、擇優備取若干名

 

工作性質

全職

 

工作內容

1.     心理衡鑑、心理治療(兒童、早療)。

2.     參與醫療團隊會議、學術活動、個案討論、文獻閱讀。

3.     支援新屋分院臨床心理相關業務。

4.     內、外科臨床心理服務。

5.     自殺防治。

6.     員工心理關懷、心理健康支持與促進。

7.     其他主管交辦業務。

 

工作待遇

1.經常性薪資4萬5千元以上。 2.任職滿一年可逐級申請進階能力認證,通過後可於次年每月增加進階獎金(PSY1=2000、PSY2=4000、PSY3=6000、PSY4=8000) 。福利: 1.員工旅遊補助、生日禮卷、合約商店。 2.休假補助每年最高16000元。

 

工作區域(可複選)

桃園市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新屋分院(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14鄰新福二路六號)。

 

條件要求

1.國內外大學臨床心理相關系所組碩士以上畢業。

2.具臨床心理師證照。

3.完成PGY訓練或具醫策會臨床教師資格尤佳。

 

聯絡人

林俊佑臨床心理師

 

聯絡電話

(03)3699721 分機1323

 

聯絡信箱

606538@mail.tygh.gov.tw

 

應徵方式

【繳交資料】

1.檢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臨床心理師證書。

3.研究所成績單。

4.一份經匿名處理的心理衡鑑報告。

5.履歷表(含學經歷簡表及自傳)。

6.專業能力與研究能力證明文件。

 

【申請、面試及地點】

1.申請截止日期:114年2月21日(五),郵戳為憑。

2.書面資料請寄「(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臨床心理科收」(請註明「應徵臨床心理師」)。

3.經第一階段書面審核通過者,將通知申請人參加第二階段面試、筆試。

 

其他說明

【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錄取通知送達(採電子郵件寄送)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