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訊息: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約聘人員(臨床心理師)(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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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2024/10/17
求才期限
2024/10/17-2024/11/06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職缺名稱
約聘人員(臨床心理師)
需求人數
8
工作性質
全職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1.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相關業務(含推動心理健康促進活動、心理衛生教育講座、人員教育訓練、諮詢、轉介、轉銜服務、資源網絡連結、自殺防治、精神病人職能評估、就業職前諮詢、社會適應及執行其他心理衛生等事項)。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6等5階(344薪點),月酬48,963 元(含風險工作費700元)
工作區域(可複選)
台南市
工作地址
鹽水心衛中心(臺南市鹽水區武廟路21號)、北區心衛中心(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102號) 善化心衛中心(臺南市善化區中山路377號2樓)及關廟心衛中心(臺南市關廟區忠孝街140號)
條件要求
須具資格:
一、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並具臨床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 2 年以上(需附工作證明佐證)。
二、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 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人
陳曉慧
聯絡電話
06-6521103*205
聯絡信箱
應徵方式
必備資料:
一、檢具證件: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縮印成A4大小,並依序排列
(一)簡歷表(請至本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站下載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 ... aspx?nsub=k0A410&pc=1)
(二)工作計畫報告書(請詳述如何擔任臨床心理師一職、113-114年工作計畫及具體策略(含如何開發社區服務)、社區心理諮商服務策略、職務展望)。
(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符合任用條件第一點之學歷證明)。
(四)工作證明文件 (符合任用條件第一點之精神醫療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五)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汽車及機車駕照影本。
二、意者請於113年11月6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擇一方式投遞履歷,逾期視同放棄。
(一)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寄至(地址)737臺南市鹽水區武廟路21號(臺南市鹽水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收件人 陳曉慧 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臨床心理師職務。
(二)電子郵件:d00061@tncghb.gov.tw">履歷相關資料以電子檔方式傳送d00061@tncghb.gov.tw。
(三)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上傳投遞履歷相關資料之檔案。
其他說明
三、聯絡電話06-6521103*205。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30%)及面試(70%),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甄試。
五、錄取人員將公告於上開網址。
六、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聘用期間屆滿後,本局得視個人考核優先於明年度續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