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訊息: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約用心理師(20250119)

作者:info 於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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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2025/1/10

求才期限
2025/01/10-2025/01/19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

職缺名稱
約用心理師

需求人數
3

工作性質
全職

工作內容
一、心理師之直接服務工作:
1.收容人評估/衡鑑,協助訂定個別化處遇計畫。
2.收容人輔導/諮商/治療,改善收容人心理相關問題。
3.辦理講座/授課/宣導,提供心理衛教等知能。
4.收容人紀錄/報告撰寫,撰寫處遇計畫、紀錄或結案報告及檔案管理。
5.辦理或參加教育訓練、督導、研討、讀書會及推展專業處遇。
二、間接服務工作-處遇行政部分:心理師之間接服務工作包括制定安排處遇、出席機關評核會議、檢核專輔處遇品質:
1.制定安排處遇,依收容人需求安排及調整處遇場地、師資資源、心理與社會工作處遇之形式及期程,以完成處遇。
2.檢核專輔處遇品質:
a.各項處遇資料之正確性,處遇內容、目標與師資及個案搭配之適切性,評估結果將影響師資及處遇之調整。
b.綜整收容人整體狀況,以評估收容人處遇情形及處遇品質。
c.出席機關評核會議,從各面向提升收容人機關適應力及再犯預防,提供收容人評估意見及處遇建議。
三、協助特殊收容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有期刊發表經驗者尤佳)。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一、領有心理師證照者每月以48,600元起支給工作酬金(風險加給另加,但尚需扣除勞健保及勞退等自行負擔費用)。二、領有心理師證照執業工作經驗滿1年者每月以50,760元起支給工作酬 金(風險加給另加,但尚需扣除勞健保及勞退等自行負擔費用)

工作區域(可複選)
桃園市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延壽街158號

條件要求
一、本國籍,且須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規定。
二、具心理師證書。
三、有矯正機關內輔導/諮商/治療或轉銜工作經驗尤佳。
四、具資料統計分析經驗及研究能力尤佳。

聯絡人
教化科林心理師

聯絡電話
03-3702026

聯絡信箱
type@mail.moj.gov.tw

應徵方式
一律採通訊報名(非以郵寄者不予受理),意者請於114年1月19日前將報名表連同相關證件於報名期間截止前以掛號郵寄本監,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114年度心理及社工專業人員(約用人員)甄選】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