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訊息: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實習臨床心理師(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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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2024/09/30
求才期限
2024/10/01-2024/10/31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
職缺名稱
實習臨床心理師
需求人數
1. 上學期:民國114年07月01日至114年12月31日(招收成人實習3名)。 2. 下學期:民國115年01月01日至115年06月30日(招收成人實習2名,兒青實習1名)
工作性質
實習生
工作內容
精神科門診、急性病房、慢性病房、日間病房之心理衡鑑,個別與團體心理治療。
工作待遇
無
工作區域(可複選)
台南市
工作地址
台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
條件要求
1. 依考選部規定,符合臨床實習資格之國內大學院校心理研究所相關臨床心理所、系、組等,並完成教育部認可之「臨床心理學程」核心課程。
2. 能配合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8:00~ 17:00)內受訓者。
3. 需有學校老師定期督導實習狀況。
聯絡人
鄭臨床心理師
聯絡電話
06-2795019分機1133
聯絡信箱
應徵方式
(一)申請文件:
1. 自傳與履歷(包括:基本資料、相關學經歷等)
2. 實習計劃書(包括:已有相關知識及熟悉之臨床工具或業務、實習內容、實習
的期待等)
3. 成績單一份
4. 推薦函
(二)申請程序:
1. 請將上述文件寄至「71742 台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臨床心理科收」
2. 請註明「申請實習臨床心理師」
3. 請註明申請實習梯次(上學期或下學期)
4. 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以郵戳日期為憑。
(三)、審核階段:
1. 審核過程包含書面審查與面試兩個部份,書面審核通過者將另行以E-mail通知面試時間。
2. 面試預計於11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間舉行,確切日期將另行通知。後續若錄取將以電話及E-mail通知申請人。
其他說明
1. 實習費用每月1000元整。
2. 申請人經通知錄取後,應請所屬學校以公文正式向本院提出實習申請,並簽訂實習合約書,以及聘本科負責實習之臨床心理師為實習督導。
3. 實習結束後,實習單位將於一個月內將學生實習成績及實習證明行文到系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