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說與反思-魯中興 主任
2009-08-14
敘說與反思
魯中興 主任
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專業倫理委員會召集人
《應用心理研究》從第40期起,主題就是“臨床心理學的回顧與前瞻”。這是相當不錯的敘說與反思,不但讓自己人照照鏡子,也讓同道和社會大眾目睹臨床心理專業的透明化與謙虛;而更重要的,這就是追求進步動力的關鍵。
〈台灣臨床心理師的專業倫理〉一文,以[心理師法]通過立法的時間點為分水嶺,平鋪直敘臨床心理工作規範的實況及專業倫理規範在建構中,期待有志之士齊心努力。但越是平鋪直敘、越是使圈內人或關心者的心海中,激起一陣一陣的漣漪:Why not ? Why ? 誠如柯永河教授等所言,台灣臨床心理學已經爭取到公民權,長大成人了!本篇回應文僅補充推動立法的部份史實,及他山之石--美國--的對照,試探取經[整合性的架構],客觀中立的研究自己,以提供動力繼續成長進步。
相關史實
民國68年,公保處曾來函詢問臺北市立療養院,確認[行為治療]必須是臨床心理師的訓練背景,方可申請給付。
民國75年,行政院第八次科技顧問會議,衛生暨環境組結論及建議事項,提議辦理臨床心理師證照考試,以吸收優秀人才投入、提昇人員素質,並有助於緩和精神科醫師人力之不足。
民國83年,衛生署張博雅署長在全國精神醫療網研討會宣佈:為臨床心理師立法。
民國88年5月7日,行政院召開[臨床心理師法]制定相關事宜座談會,邀請五位精神科醫師代表。發言紀要共五大項,其中三項均強調提高臨床心理師的品質:
一、有關為確保臨床心理治療品質,臨床心理師專業資格應作較嚴格之規範,並規定應接受繼續教育。
二、有關心理治療所之設置可能衍生之問題:
心理治療未改善問題、再去找精神科醫師時,往往延誤病人治療時機。是以,開業臨床心理師之專業能力及職業倫理非常重要。
三、主席結論:[臨床心理師法]為新制定的專業人員管理法規,亦屬二十一世紀之法案,立法應十分慎重,確使其兼具創意性、前瞻性、可行性。綜合專家所提供之意
他山之石---美國
1896年,Lightner Witmer在賓州大學設立第一個心理診所,臨床心理師不僅研究人、並且協助人,但其重點在兒童的學業認知問題而非情緒問題。
1907年,Witmer在心理診所執業十一年後,出版刊物探討此領域,第一次提出【臨床心理學】名詞。此刊物持續至1930年,內容多為孩童個案史,著重介入,偏向特殊教育而非心理治療。數年後,F.Lyman Wells在Malean醫院針對住院病人做心理治療。事實上,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臨床心理師被視為心理測驗者、而非心理治療者。
1917年,J.E.W.Wallin成立美國臨床心理師協會,希望建立專業標準。他關心Binet testing的使用,由缺乏心理學背景的學校老師、或沒有臨床經驗的心理師施測。
1919年,APA 臨床心理學組成立,這是美國臨床心理師的第一個組織,取代兩年前成立的臨床心理師協會。F.Lyman Wells負責發展APA[臨床心理師]證照,意謂進入適當準備階段、準備好服務大眾。但只發出25份,1927年喊停。
1945年,退伍軍人行政協會及NIMH提供大量資金, APA指定David Shakow主持討論[如何訓練臨床心理師]。
1949年, Boulder Conference 提出scientist-practitioner。但許多心理師從未出版研究,所以結果未如預期。當時,學校研究所不食人間煙火、不關心訓練實務工作者,私人開業之多,會嚇倒人。
1969年,多個加州學院校區成立專業心理學,由州立心理協會支持心理師Nicholar Cummings,並推及全美國地區。
1973年,在Vail Colorado舉行的研討會,鼓勵於scientist-practitioner之外,接受practitioner model of training。
1977年,美國各州均有臨床心理師[執照],而第一個核發[證書]的是1945年Connecticut 州。[證書]保障專業名稱,[執照]保障執業內容。許多歐洲國家的全國性組織成立,目標就是專業立法,加拿大也一樣。
關於美國地區的[專業倫理]發展
1948 年,Nicholas Hobbs 為APA發展倫理準則,會員提供1000條相關事件,歷經五年[半實徵]訂定過程,於1953年發展出171條的倫理準則,目前已逾半個世紀,該準則修正七次,還會定期修正。
倫理準則的範圍:
從門檻開始[地板=起碼條件]、到最高層次[天花板=抱負價值觀]。
102準則(特定行為名詞)=地板:
一般準則
‚評估、衡鑑、介入
ƒ公共說明
„治療
…隱私、守密
†教育、訓練、督導、研究、出版
‡司法
ˆ解決議題
抱負價值觀=天花板:
Kitchener整理助人者的五個基本價值:自立、無害、福祉、公平、守密。早期的準則版本,混合兩者+規定準則。1992年,改變許多,[抱負價值]成為
前言及一般原則,[102強制準則]是基礎文本。一般原則如下:
效能
‚整合 / 真誠、公平,清楚指出效能服務,自我檢查
ƒ專業科學責任
„尊重人權和尊嚴
…關心別人福祉
†社會責任。
1996年
回顧1992年準則:關鍵事件調查、評論1992、回顧文獻、法律個案回顧。
1992年準則的特色為:
案主定義較廣:學生、被督導者、受雇者、研究對象
k較關注重疊角色、多重關係
l有決策規則
„對於文化差異,要求保持敏感
…強烈用語禁止親密關係
†新增司法及解決難題
‡治療契約、雙方共識
ˆ可廣告
1992年準則的優點:
注意文化差異
‚對於建構治療,提供實務指導
ƒ對於多重關係,更清楚準則
„包含司法
…更廣、更特定
1992年準則的缺點:
過於強調科學基礎的認同,而減少一般原則的基本人權
‚常用符合資格∕法律用語∕模糊
ƒ[強制性]有問題
„操作定義保護專業,失去抱負價值
例如:促進社會責任,激發最高倫理功能
瞭解人的整合性架構
McAdams(1)集合近來人格心理學領域的進展,及社會科學中嶄露出的生命敘事研究,提出研究人的整合性架構。此架構將人格探究置於當代性的文化文本cultural context of contemporary modernity,及現代自我的獨特問題unique problems of the modern self之中。此架構將“I”與“Me”建立清楚的區分,並具體描寫人可以被描述的三個獨立層次。
在人格中,“I”可被看成“selfing”的過程,以敘事經驗來產生當代的自我。“Me”就是“I”所建構的自我。[人格特質]是屬於第一層次的人格描述,例如Big Five。第二層次的人格描述是[關心]:可將個人的生活置於時間、場域及角色的文本中,包含任務、目標、計劃、策略、價值及其他發展的、動機的、或戰略的關心。第三層次的人格描述是[生命故事]:它是內化個人的過去、現在、未來的整合敘事,反身創造既統一又有目的之“Me”的結構,也創造“Me”的認同Identity。
要瞭解成人[生命故事]的結構與內容,必然要看其“道德”立足點,由此來判斷生命的品質。[生命故事]的功能,除整合之外,也是“道德”的授課。[生命故事]的發展,從青春期具有Formal Operational思考力之後,就能懷抱假設性的情節及抽象的議題,如真、善等。此時正是“自我認同”發展的關鍵階段,也提供了“道德指南針”!
提到心理治療的倫理,任何人都會想到理所當然。但是Mary A. Coate(2)提醒我們不要用大帽子來扣,如“愛”、“正向關懷”、“正向移情”。因為並非“愛,就做喜歡做的事”,最好是“愛,然後呢?”另一方面,隨著專業的發展,及對於組成實務共識的進展,倫理準則的內容也會修正發展。但由於諸多治療學派的個別差異,為取得最大公約數,使得倫理準則過於一般性、或過於細節。甚至當爆出議題時,又會急就章增衍。但是千萬切記:Hard cases make bad law。
倫理思考及實務必須是好幾類資源材料的反思產物:包含訓練的知識基礎、實務群體的集思、此學科的“內”及“外”個體、當前價值系統的社會思考及共識…等。相對地,倫理思考又容易受到上述資源的複雜化或歪曲。因此Coate建議:除非我們能“認可、面對、或與悲劇一起走,並奮力接納悲劇”,否則
不會進入正確的透視。
Holmes(3)認為,僅以心理治療來看,對專業期望的倫理準則與心理治療現實之間的差別,就是心理治療師的關鍵主題。當然,並非要有聖者的倫理和賢者的智慧,才能從事心理治療。心理治療師跟一般人相同,也有缺點,甚至或多或少更受苦及易犯錯;在選擇此專業時,復原的歷程扮演重要角色。
在心理治療師身上需有三個相關的特質,才能確保倫理實行:
自我反思的容量:
當想法、感覺、行動出現時,能看見它們、思考它們。
k能將這些想法、感覺、及潛在的行動,以語言說出;
而非在強有力的治療性人際場域中演出。
l專心注意[界線]的能力,
瞭解治療性質的親近,所能創造出的可能性、危險性、限制性。
心理治療師必須熱誠專注於案主,但在心中必須繼續保持[倫理的]與[專業的]界線、[機構的]與[個人的]界線,[私密的]與[公然的]界線。
OK! 就讓我們從治療過程的六個範圍:
j保密協定
k知情同意
l自傷傷人之虞
„技巧的運用
…雙重關係
†轉介與中止
運用社會計量及角色扮演,使我們的困擾能發聲、反思而客觀化,達成在實務中Acting-In、而非Acting-Out吧!準備好了嗎?
參考文獻
1. McAdams,D.P. (1996). Personality, Modernity, and the Storied Self :
A Contemporary Framework for Studying Persons
Psychological Inquiry, Vol.7,No.4,295-321
2. Coate,M.A. (2001). Beyond psychotherapy-beyond ethics ?
in Barnes,F.P.,&Murdin,L.(ed.),
Values and Ethics in the Practice of Psychotherapy and Counselling,
Open University Press.
3. Holmes,J. (2001). Foreword.
in Barnes,F.P.,&Murdin,L.(ed.),
Values and Ethics in the Practice of Psychotherapy and Counselling,
Open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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